事情要从今年的3月18日说起。当天中午12时,江岸区公安分局四唯街派出所接到一外地男子李某报警称,在辖区某宾馆内被人抢走了7000元。
奇怪的是,当民警询问详细案情时,李某却闪烁其词,不愿多说。后来在民警的反复追问下,李某这才道出了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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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3月16日晚上,从外地来汉出差的李某,通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晓月”的女子。从头像看,“晓月”长得清秀可人,于是李某就动起了心思,约对方来旅馆见面,没想到的是,“晓月”很快同意了。
17日凌晨1点多,正当两人在旅馆房间里约会时,突然有一名年轻男子闯入,自称是该女子的男朋友,持刀威胁李某支付“损失费”。李某迫于无奈,通过微信转账了人民币7000余元,随后该男子与该女子一起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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