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别人家的小区 很多武穴人可能要羡慕了。——在人们感慨之后,随之而来的又是无力感——应当如何让自家小区也走上这条康庄大道?
平时在小区里和物业打交道,我们都是只出不进的。现在居然还有公共收益这一说?在我们武穴的小区内广告随处可见;公共收益被部分物业私吞;公共财务难得公开;威胁恐吓、打骂业主常见;业主巨额维修基金被滥用;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业主进门;以各种手段干涉或阻止成立业主委员会……都是常有的事情。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就更少了!
某种程度上说,买房就是投资,不仅自己那套房子可以保值升值,连小区公共部分也有业主的份。然而你在现实中,很多人接触的只有物业,而没有业主委员会,当主人成了被管理者,也就只剩下缴费的义务,谈不上主人的权利了。
小区管理不善、业主意见没人听、物业费不断涨价……业主掏钱请来的物业,反客为主成了尾大不掉的老爷,这样的现实足够戏谑与讽刺。
反过来说,之所以人们对这家小区如此羡慕嫉妒,也正是因为原本应是司空见惯的常态,在生活中却相当罕见。事实上,能否分红倒在其次,业主对自家小区事务缺乏知情权和话语权才是问题所在。
小区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商铺租金不菲,有的会有占地补偿,这意味着公共部分的收入大不相同。但也不可否认的是,多数小区都有地下车位的租金、电梯和户外等公共部分的广告位租金,一年收入多少,又用到了哪里,有多少业主清楚?如果全是无须交差的糊涂账,物业就成了业主们身上的寄生虫——明着收物业费,暗地里再中饱私囊。这哪里是物业为业主服务,简直是业主为物业服务,难怪有些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也赖着不走了。
想要当家做主人,小区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才有为业主谋利益的可能,进而对物业公司形成监督与制约,让事情回到本来应有的模样。这是所有“别人家小区”共同的画像,但落到现实却并非易事,因为开发商自己找的物业会从中作梗,仅靠几个热心业主单打独斗,很难成事。这就需要社区和街道主动作为,帮助辖区内的小区业主成立自治组织,也只有这样“扶上马,送一程”,《物业管理条例》才能落到实处,让小区的公共收益真正属于全体业主,具体用途由全体业主决定。
“小区给业主分红”的成功,完全可以复制,这是广大业主的基本诉求,也是依法管理和自治的基本要求,没理由再漠视下去了。
其实,你知道吗?大多数小区都有公共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