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鼓励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快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切实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经市扶贫攻坚指挥长会议研究同意,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疫情期间市外省内和省外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年龄16-65周岁。
市外省内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100元/人,省外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人。
(一)村级申报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收集资料,初步审核汇总后报镇处人社中心。
(二)个人申报
个人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在地镇处人社中心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大厅人社窗口进行申报。
(一)申报(2020年7月31日前)
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外出务工出行证明(由村社区开具出行证明或本人提供出行车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务工证明(电子档打印)
(二)审核(2020年8月5日前)
各镇处人社中心对申报人员资格、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由镇处人社中心统一报送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
(三)公示(2020年8月15日前)
将所有符合申领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象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市人社局按相关政策要求将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
梅川镇人社中心 0713-6732191
大金镇人社中心 0713-6872586
石佛寺镇人社中心 0713-6852022
余川镇人社中心 0713-6882109
花桥镇人社中心 0713-6882129
四望镇人社中心 0713-6642125
大法寺镇人社中心 0713-6612151
田镇人社中心 0713-8529592
刊江人社中心 0713-6222383
武穴人社中心 0713-6229619
龙坪镇人社中心 0713-6572359
万丈湖人社中心 0713-6280597
申报地址:各镇处人社中心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人社8、9、10、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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