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披露,早在2012年,中国科学院水生所鲸类保护生物学科组副研究员郝玉江看到长江江豚种群数量时,心里一惊。于是就有了长江无鱼之呼吁:再不保护“四大家鱼”基因库,中国人将无鱼可吃。
这并非危言耸听。据一项统计显示,长江渔业的天然捕捞量从1954年的42.7万吨,下降到了如今不足10万吨,仅占全国淡水水产品的0.15%,对中国人“餐桌”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长江里快没鱼了,这个结论让很多人既感到意外,也感到担忧。
因此,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在此郑重声明和广泛呼吁:
1、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长江生态实行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卷,我们将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此类案件,依法从重从严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2、我们不仅追究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督促通过增殖放流对长江生态进行补偿。
3、如果您发现有不法分子在长江捕鱼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请您自觉抵制在长江捕鱼、吃长江的鱼,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禁捕、全民护江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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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繁殖数量已不足上世纪60年代的10%,长江即将面临无鱼可捕的危险局面。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常态化禁捕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近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关于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专题会,会上办案检察官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侦查要点,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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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豪(右二)出席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关于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专题会
2017年以来,武穴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非法捕捞案件6件10人,提起公诉6件10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2018年5月17日凌晨,许某某、胡某某在长江用工具电捕鱼,被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抓获,经查验两人共捕获渔获物23.75公斤。
2018年12月14日,武穴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某、胡某某各处罚金五千元、没收作案工具,并责令两名被告人在其非法捕捞水域增殖放流。
2019年2月27日,此案在武穴市长江轮渡码头水域执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别派员,共同对案件的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被告人许某某、胡某某向长江投放草鱼、鲫鱼、鲤鱼、鲢鱼等品种共3.2万余尾,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办案检察官表示,在禁捕退捕的关键时期,武穴市检察院将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工作质效:
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发挥刑事、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检察建议等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工作质效。
2、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抽调业务骨干和专业能力精兵强将,办理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涉及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又负责相关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3、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水务渔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两法衔接、提前介入、调查协助等协作配合办案机制,协同保护。
4、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社会治理。认真梳理办案经验、分析近几年所办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社会治理漏洞等情况,提出精准有效可实行的检察建议,既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也为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和长江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检察智慧。
金钱赎得免刀痕,闻道禽鱼亦感恩。好去长江千万里,不须辛苦上龙门。
长江为十年禁渔,是对长江负责,更是对人民和子孙后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