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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份证明,我哥哥就可以带着孩子安心住下来,不要再来回跑,真是太感谢您们了!”5月18日上午,家住武穴城区的梅先生带着哥哥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拿到了该中心颁发的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武穴市正式落地实施。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
设立居住权,既丰富了现有的用益物权权利类型体系,同时作为新增设的一项用益物权,它填补了现有住房体系的不足,并能更好地保护居住权人的利益,特别是在保障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离婚时居住问题、以房养老问题上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梅先生的哥哥为照顾侄子上学,居住在他位于城区的一套房屋,兄弟俩合同约定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居住权登记申请,该中心工作人员以从简、从快、从优为服务原则,迅速为他们办理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愉快的一幕。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居住权登记是一种新的不动产登记类型,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力争实现线下办理转为线上办理,为有此需求的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来源 |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熊碧涛整编 |武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