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20时许,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在青林路路口的电话亭被盗,被盗商品价值300多元。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对现场展开勘察,经视频研判,发现系李某、罗某、崔某三名未成年人所为。
7月26日,迫于法律威压,罗某、李某、崔某先后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青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退还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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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7月21日19时许,李某(15岁,有多次寻衅滋事前科)向罗某(14岁,有寻衅滋事前科)、崔某(15岁,多次寻衅滋事前科)提议去盗窃电话亭的商品换钱用。随后,三人乘坐由崔某骑着的电动车在武穴城区寻找作案目标,当三人来到青林路口时,发现了路边的电话亭,当即将其作为目标。作案之前,三人分工明确,崔某随时接应,李某、罗某实施盗窃。当李某、罗某盗窃价值300元钱的槟榔后,迅速坐上崔某的电动车逃离现场,因盗窃的槟榔卖不出去,三人将槟榔均分吃掉。
目前,崔某,罗某,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拘留不执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