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武穴一男子利用朋友圈高价兜售抗原试剂,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 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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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2/19 8:26:41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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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继连花清瘟、布洛芬“断货”外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简称抗原试剂)
也成为了“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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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消费者反映

在药店买不到抗原检测试剂

有人却在社交平台上或通过朋友圈兜售

甚至促销

↓↓↓

在此很明确告诉大家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倒卖抗原是违法犯罪行为!

武穴一男子翟某近日就因

哄抬物价+无证经营

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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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武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布提醒告诫书,并进行重点检查和严厉打击。

事情是这样的

12月16日下午,武穴市市场监管12315接到举报线索,称有人在朋友圈高价兜售抗原检测试剂盒,执法人员紧急出动,对当事人翟某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
  
执法人员发现已售抗原试剂盒分别是:当事人于12月15日向黄冈涂某按180元/盒购进的10盒(20人份/盒)付款1800元,当事人而后以220元/盒或225元/盒对外兜售,12月16日当事人再次向黄冈涂某按167元/盒购进的48盒付款8000元,当事人而后以320元/盒对外兜售,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涉案物品进行证据固定和暂扣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对其上线供货方进行立案调查。
翟某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远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该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武穴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对翟某是否构成无证经营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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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个人私自贩卖抗原检测试剂属违法
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
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且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又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话,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那么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
请严格履行社会责任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哄抬价格!

广大消费者
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
留好相关票据
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购买抗原试剂
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
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 |网监股 、药品执法中队 

整编 |武穴网责编:扁扁 初审:小鹿 终审:周丹丹

业务电话|1363588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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