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为期3个月!武穴专项整治!

  • 十年温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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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2/20 13:40:33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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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各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全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四个方面。对于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或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和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零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将严厉打击。



划重点!全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整治范围
  1. 全省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零售店(点);

  2. 全省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重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 企业对标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实情况; 

  2. “三库四防”(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危险品中转库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达标情况; 

  3. “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4. 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5. 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 化工原料存储安全管理情况; 

  7.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 经营(批发)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的; 

  2. 在许可范围以外地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 

  3. 配送烟花爆竹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 

  4. 超量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成品的; 

  5.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仓库安全设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情况等。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1. 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 “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3. 将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在经营许可范围外的场所; 

  4. 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 

  5. 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 


(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 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或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和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的; 

  2.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3. 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 

  4. 生产、经营、零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 第一阶段(即日起—1月31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二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风险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三是加强零售经营店(点)布局规划和许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烟花爆竹的行为。

?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抽查,持续深化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31日)。重点加强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零售经营店(点)烟花爆竹产品回收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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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黄冈日报

整编 |武穴网责编:扁扁 初审:小鹿 终审:周丹丹

业务电话|1363588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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