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武穴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武农办发〔2023〕4号)和《湖北省妇联“姐妹共建幸福家园”活动方案》(鄂妇发〔2022〕7号)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进一步巩固“美丽庭院”建设成果,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市妇联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决定对方红娟家庭等2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程建明家庭等60户“美丽庭院”,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美丽庭院”继续坚持共同缔造的理念,带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争做美丽庭院的建设者,争做庭院经济的经营者,争做美丽村庄的维护者,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中贡献巾帼力量。